今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在厦门民办学校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能免缴学杂费了。记者从财政部门得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更进一步完备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行意见》近日月实施。《实行意见》有效地统合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调补政策,着力推展厦门城乡义务教育事业持续身体健康发展。【理解】民办校义务教育所有学生都永两免除一调补过去,厦门对参与分数入学专责转入民办校的外来学生减免学杂费,此次《实行意见》不断扩大了范围,对予以分数入学专责转入民办学校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不予减免学杂费,补助金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执行,即普通小学每生子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子每年850元,学杂费标准低于免除学杂费补助金标准的,高达部分由学生家庭分担。
此外,普及免费教科书。文件具体,将免费获取教科书、盗版学生字典和作业本范围不断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不含民办学校)。财政部门涉及负责人回应,该政策不断扩大了对民办学校学生的补助金范围,构建了城乡义务教育两免除一调补政策覆盖面积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制校厦门将首次放寄宿生经费补助金《实行意见》还有众多亮点,即首次规定了对公办寄宿制的补助金政策。
从今年起,厦门将对公办寄宿制学校不予一定的寄宿生经费补助金。其中,2016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寄宿生每生子每年300元的标准不予补助金,2017年秋季学期起,补助金标准减少到寄宿生每生子每年400元。而在之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提高计划的基础上,《实行意见》还减少了对城市贫穷寄宿生的补助金政策,具体厦门财政将对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低保和贫困家庭寄宿生展开营养餐补助金和生活费补助金:按每生子每年2000元标准继续执行。同时,还追加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金:按每生子每年1500元标准补助金生活费。
乡村教师除了工作补贴还将有生活补助金为提升厦门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实行意见》具体,乡村教师除享用乡镇工作补贴外,按一定标准派发生活补助金。对原拥有专项补助金的农村山区海岛学校(闻链接)中,归属于山区海岛乡村学校的工商管理在岗教师,每人每月再行按500元的标准减少生活补助金,补助金额度不划入绩效工资总量,所须要经费由区级财政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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